联合证券 新《关税法》下,不起诉后税怎么追?这场研讨会说透了
当不起诉的走私案件遇上行政追责,税该怎么补?一场聚焦涉税走私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的研讨会,正试图解开这一复杂方程式。
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更好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件走私领域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下简称“三分院”)举办涉税走私行刑反向衔接问题研讨会。高校学者及上海海关、上海海关缉私局、检察院等相关人员参会。
本次会议以“涉税走私行刑反向衔接问题”为主题,围绕新《关税法》语境下关税的性质与追缴期限、行刑反向衔接语境下刑法与海关行政法规中“走私”“违反海关监管”等界定之异同、涉税走私犯罪案件不起诉后超过行政追责时效时行为人应否补缴关税、关税补缴实践操作等相关理论与实务问题展开研讨,共同寻求有效解决路径,为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提供完善思路。
近年来,三分院不断优化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体制机制,聚焦国内税务机关、关税相关的行政检察监督,建立健全涉税行政检察一体化机制。结合分院集中办理本市走私案件实际,与海关缉私局建立对口联络制度,设立专人对接,形成“1+1+7”工作机制,提升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效率。主动走出去,赴相关行政主管机关听取意见,确保检察意见制发的准确性,为后续案件的办理提供标准,并通过参与行政机关举行的公开听证会等方式开展后续监督,形成违法行为刑、行追究闭环,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
通过本次研讨会,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实现了观点交融,对涉税走私行刑反向衔接的疑难问题形成了基本共识,为行政检察工作提供了宝贵思路。三分院将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更高质效开展涉税走私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为新时代行政检察工作注入更多理论和实践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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